物业管理行业疫情防控补贴政策陆续出台
2月7日,深圳市发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要求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下同)对辖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疫情防控服务,按在管面积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实施两个月财政补助。疫情防控期间,对定点收治医院给予一定财政补助,对重点“菜篮子”经营企业保供稳价进行临时性补贴。
2月9日,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明确加大对物业企业扶持力度,对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政府可按照在管面积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给予两个月补助。
2月12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出各地要积极帮助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当地政府争取相应补助,争取按照生活服务类标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环卫、公交、物业等行业公租房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减免1至3个月租金;对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及运营管理单位因疫情防控额外产生的物资采购、人员成本等费用支出予以适当补助,具体政策由地方制定。
随后,陕西省、广州市、青岛市、海南省等多个地方跟上,相继发布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实质性支持的政策支持措施,对物业管理行业所面临的运营压力、成本上升等困难具有有效的对冲,同时也为其他各地起到引领示范的作用。
本文转载自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官网行业动态栏目